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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职责
为了进一步提高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对研究生的招生、培养、学位论文工作、学科建设工作,乃至研究生的日常管理工作等进行检查和指导。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一、监督与检查
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要深入研究生教育教学活动中,对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管理、教育、教学活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检查指导教师的课堂教学。每学期每位委员应听3次课以上,并填写听课表,同时及时向教师和学院反馈意见和建议。
2、检查教师学位论文指导情况。每学期每位委员应检查至少3位教师的学位论文指导情况,同时及时向教师和学院反馈意见和建议。
3、检查研究生的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进展情况以及学位论文完成的质量情况。每学期每位委员应检查至少3名学生的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进展情况,同时及时向指导教师和学院反馈意见和建议。
4、检查研究生教学档案收集和整理情况。每学期每位委员应检查至少1个硕士点的教学档案收集和整理情况,同时及时学院反馈意见和建议。
二、评议与评价
对教学活动、管理工作、教学环境等进行评议或作出评价。
1、对教师教学质量的评议与评价。包括:教师的学术水平,教师的教学理论和教学方法,教师的教育思想、工作态度,教师的教学效果,教师的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等。
2、对课程体系、教材的评价。评价研究生的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课程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教材的内容和深浅程度等。
3、对教学环境与教学条件的评价。
4、对研究生教学管理的评价。评价培养方案的制定是否合理,有关管理制度与措施是否得当,管理部门的管理水平和工作态度等。
5、对教育教学水平与质量的评价。对课程教学的目的、内容、方法、效果以及学位论文质量等进行分析和评价。
三、指导与建议
每学期对研究生教育教学活动的检查和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提出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