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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教务员工作职责
1、根据学期教学执行计划和系、部任课教师安排,填写开课通知单,编制班级课表,经教务科协调核定后,将开课通知单分发至任课教师和学生班级。根据学院规定办理教师调、停、补课手续和通知等事宜。
2、根据学院考试和系、部监考教师安排,配合教务科编制监考安排表,通知监考教师安排,配合教务科编制监考安排表,通知监考教师和学生班级。根据学院试卷管理办法,核对、收取、送印、分发系、部各门课程试卷。
3、根据学院要求建立本系、部学生学籍档案。负责学生注册,成绩记载,补考安排等工作。根据学籍管理规定及时向系、部领导报告留级、退学学生名单和毕业生、结业生名单,申请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经系、部审定后报教务处。
4、配合系、部做好教学检查,教学质量评估工作。收集整理师生对教学的意见,教学日常检查结果,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5、负责学院有关教学文件、本系、部教学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6、完成系、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